依托“广昌融媒”APP和“ 中国农业银行”APP
向全县居民及域外来广昌的消费者
发放电子消费券
此次“广昌融媒”APP被授权发放
零售类
“ 中国农业银行”APP 被授权发放
餐饮住宿类、
家具家电类、汽车类
共四类政府电子消费券
80万元
消费券投放途径
零售类消费券:消费者通过“广昌融媒”APP积分商城抢券。①已注册“广昌融媒”APP的老用户直接打开“广昌融媒”APP客户端,点击“积分商城”,进入活动页面,消耗“广昌融媒”APP中的1个积分即可参与抢券。②未注册“广昌融媒”APP的新用户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广昌融媒”APP客户端,也可扫描/长按下方二维码下载“广昌融媒”APP。
下载后进行注册登录,完善个人信息、绑定手机号,即可得到20积分;然后点击“积分商城”,进入政府消费券活动页面,消耗“广昌融媒”APP中的1个积分即可参与抢券。点击“我的订单”可以看到已领取的消费券、有效期和可用商家。
餐饮住宿类和家具家电类消费券:消费者微信关注“掌上莲乡”微信公众号,点击“专题专栏 ”-“政府消费券”,进入活动详情页面,扫码或者长按识别活动页面二维码,进入打开“ 中国农业银行”APP,点击“打开 APP”按钮,如果提示无法打开中国农业银行APP,请重新下载并登录中国农业银行APP(各大应用商城可以下载)。打开“ 中国农业银行 ”APP首页—城市专区—江西地方政府消费券—进入广昌县政府消费券发放页,在“消费券领取”界面,消费者可申领消费券。“消费券领取”界面有“立即领取”及“我的 消费券”两个按钮,点击“立即领取”按钮进入消费券领取界面,客户可以领取消费券。点击“我的消费券”可以看到已领取的消费券、有效期和可用商家。
(中国农业银行APP自助注册时,请在所在地选江西,输入代码140541。)
汽车类消费券:此类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APP 发放,不在网上直接发放。汽车类消费券由参与企业在消费者购车付款时由企业直接领取并核销。
消费券发放时间、数量和有效期
2024年3月12日上午10:00开始发放,共计10100张,合计金额80万元,即领即用,领完为止。消费券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24:00时。
消费券面额及使用规则
1.零售类消费券(30 万元)
消费券面额分为30元、50元和100元三种,活动采取“满 减”形式,即单次消费满100元,可使用一张30元电子消费券;单次消费满150元,可使用一张50元电子消费券;单次消费满300元,可使用一张100元电子消费券。具体发放数量和金额如下:
2.餐饮住宿类消费券(25万元)
消费券面额分为50元、100元和200元三种,活动采取“满 减”形式,即单次消费满150元,可使用一张50元电子消费券;单次消费满300元,可使用一张100元电子消费券;单次消费满600元,可使用一张 200 元电子消费券。具体发放数量和金额如下:
3.家具家电类消费券(15万元)
4.汽车类消费券(10万元)
消费券使用方式
零售类消费券:消费者领券后,到指定企业或商店使用消费券,并出示“广昌融媒”APP上的消费券核销二维码,每张消费券限时活动期内使用。由商户进行核销,抵扣相应金额后,剩余消费金额由消费者自行完成支付,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可同时叠加活动企业的其它优惠活动。
餐饮住宿类、家具家电类消费券:广昌县居民及域外来广昌的消费者一个手机号每类消费券仅可选择领取一种面值一张,且在领券后一个月内使用有效。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企业进行消费时出示消费券,由商户先通过“悦惠吧”微信公众号扫码进行核销,抵扣相应金额后,剩余消费金额由消费者选择任意支付方式完成支付。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可同时叠加活动企业的其它优惠活动(餐饮企业不含烟酒)。
汽车类消费券:此类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APP 发放,不在网上直接发放。汽车类消费券由参与企业在消费者购车付款时由企业直接领取并核销。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
消费券发放活动商户参与名单
(具体以页面显示为准)
扫码查看
编辑:易健
一审:易健丨二审:刘广兰丨三审:潘朝辉
监制:谢昌建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