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住房保障中心购房温馨提示!

广大购房群众:

为保障您的购房安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广昌县住房保障中心谨向您温馨提示:

请您在购房时注意查看所售楼盘的《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办理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的,应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署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售楼部明显位置将上述文书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购房人收取预付款、定金、排号费等名义的购房费用,均属违规销售行为,您在选房购房时,请注意查看该楼盘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所购房产的楼号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请不要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注意加强购房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付款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及小产权等手续不全的房屋存在较大风险,承购人对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县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网上签约备案制度,您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请将首付款、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等购房款全额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签订购房合同后及时到抚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jxfzfdc.cn:5680)查询合同备案情况。

对楼盘销售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购房者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相关部门举报:

(一)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付款性质费用的;存在捂盘惜售的;存在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款缴存至监管账户的;存在一房多卖、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存在未按规定公示必须公开楼盘信息的;存在以“养老”名义虚假宣传和销售房地产的;以及存在其他房地产行业方面违规行为的可向住房保障中心举报。

(二)存在无任何产权报建手续即对外销售不能确定具体位置房屋的;存在利用房地产项目以高利息、高回报等名义引诱群众投资实施非法集资的以及其他涉嫌房地产行业诈骗行为的可向公安经侦、金融监管等部门举报。

(三)存在未按规定实行商品住房明码标价、虚假宣传、捆绑搭售、欺诈销售的;存在违反“一房一价”加价出售商品住房等操纵房价等行为的;存在签订“霸王条款合同”、“阴阳合同”等非法规避税费等违规行为的可向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举报。

广昌县住房保障中心,咨询举报电话: 0794-3610033。


(作者:广昌县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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