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开展防盗窗(网)消防安全集中治理专项行动
一、重点整治对象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医院(诊所、养老院)、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障碍物。
三、整治措施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各地要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每日推进,采取超常规力度,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向拆除对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告知阻碍灭火救援的严重危害,发动群众积极主动配合、自觉自愿拆除,确保专项行动稳妥有序推进。改造或拆除过程中,严格遵守动火、登高、破拆等作业要求,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严禁在营业期间实施改造或拆除。
(三)严格数据报送。消防救援部门要每日对各地专项行动整治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于每日下午下班前将当日排查整治情况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地拆除进展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严格把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雄韬,13979497157。邮箱:fzsxfzd@163.com。
(四)强化督导检查。对各地上报情况,市消安委将派出工作组进行抽查。对应报未报、应拆未拆以及数据失真、严重不符的,视情通报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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