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变纪法课堂,筑牢政法干警廉洁教育

3月26日上午,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考试科科长邢某涉嫌受贿一案。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龚雪华、办案纪检干部、政法干警等80余人受邀旁听了该案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1月至2014年8月期间,被告人邢某在担任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考试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驾校干股12.88%,获利186万余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邢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其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该县纪委、监察委与法院随即联合开展了庭审纪法教育课堂活动。纪委、监察委负责同志结合该案,以案说纪,深刻剖析案发原因和其违纪违法事实,警醒在场干警要严守法纪,从严要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该案主审法官以案释法,结合案情对涉及的相关法律进行解读,深入分析了以干股获利形式的受贿行为的处理、罪与非罪的界限,深刻阐释了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定罪量刑标准,提醒旁听人员要怀有敬畏法律之心,严格遵纪守法。

在政法教育整顿过程中,通过举办庭审纪法教育课堂,让政法干警近距离感受到纪法的威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让政法干警知敬畏,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用好手中权力,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确实提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


(作者:广昌县人民法院)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