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广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一是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超、肉菜店“生鲜灯”灯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通过查看色彩、亮度,对比与自然光下肉菜品色差等方法,辨别灯具是否合规。对不符合规定的商户,劝导其更换照明设施。二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对经营户及消费者进行现场宣传并畅通举报渠道。
截至目前,此次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04人次。排查相关超市28家、生鲜店58家,农贸市场12家。发现生鲜食用农产品使用“生鲜灯”情况2家,已责令限期更换灯具。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跟进各类经营主体“生鲜灯”的使用情况,积极引导经营户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灯具,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文:魏玉燕 刘麟;摄影:何军
审核: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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