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整治,严处罚!广昌公安交警全员上路,早晚都在等着你……

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是文明交通与生活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

更是民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为进一步强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防范减少涉电涉摩道路交通事故,提升我县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目前,广昌公安交警大队全员上路,全天候严查电动车摩托车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区域:全县范围内

重点整治: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违规加装遮阳伞()、酒后驾驶、违法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

驾驶人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1分罚款20

乘坐人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20

摩托车酒后驾驶(包含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普通轻便摩托车、普通摩托车,以下同):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

摩托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罚款500

摩托车无证驾驶:500

摩托驾驶人证驾不符(如驾驶人只有C1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扣9分,罚款200

摩托车超员载人:罚款100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50

摩托车逆向行驶:150

摩托车违反分道行驶罚款:100

1

未正确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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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违规加装遮阳伞(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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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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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无牌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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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摩托车违反分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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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摩托车超员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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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摩托车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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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公安交警将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行动

处罚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根本

对整治过程中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

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予以严厉处罚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

摒弃交通陋习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切实养成良好交通习惯!

来源:广昌交警大队

(作者:广昌交警大队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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