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战役与长征决策90周年—摄影、美术、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红色基因传承的重要论述,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配合 2024年“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推动红色基因传承工作走深走实,打造红色基因传承高地,形成红色文化合力,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举办广昌战役与长征决策90周年“追忆红色足迹·弘扬苏区精神”摄影、美术、书法作品展。

活动介绍

活动主题及内容

1.作品主题:追忆红色足迹·弘扬苏区精神。
2.摄影作品内容:在广昌县域内拍摄的作品,自中央苏区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反映广昌县工业、农业、风光、人文和社会事业、城乡建设、交通发展、生态文明、文化艺术、群众生产生活等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内容均可投稿,拍摄时间不限。作品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有艺术视觉。
(1)翻拍革命历史老照片,拍摄革命历史图片、文献、实物等,重点摄入重要的历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重要革命旧址;
(2)广昌人文、城市变迁、历史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广昌县在交通建设、小城镇建设及城市规划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在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所作的努力等);
(3)广昌古城风貌,各乡镇风光,代表景物,代表产业;
(4)影响广昌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发展的大事件、大变革。

3.书画作品内容:作品突出活动主题,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传播新时代正能量。

参赛对象

1.摄影:面向广大专业摄影人及摄影爱好者公开征集。
2.书画:面向广大书法()家及书法(画)爱好者公开征集。

截稿时间

通知之日起征稿,到2024年6月16日,过期不予以受理。

评选办法及奖励

1.评选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集中对作品进行评选。
2.奖励及奖金。本次摄影作品评选出50张作品参展,每幅入展作品获稿费200元。书画作品共评选出70幅作品参展,其中书法作品40幅,绘画作品30幅,书法作品稿费每幅200元,美术作品稿费每幅3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作品规格及要求

1.摄影作品要求:
(1)相机、手机拍摄均可;
(2)投稿图片统一命名为“作品名+作者+电话+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多幅作品可压缩打包并注明“90周年影展投稿+作者姓名”;
(3)参展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4-8幅合成一幅并附带说明,组照按1幅计算);
(4)参展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报送,不收纸质作品。提交文件格式为JPG、文件量不小于5Mb的电子文件,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图片不得有任何标记和水印,不得在图片上题字落款;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原稿;
(6)谢绝电脑合成、改变原影像至失实的作品参赛;
(7)每位作者投稿总数限10幅(组);
(8)已入选广昌县历届展览的作品,本次视展览需要入展则无偿使用。
2.书法作品要求:
(1)书法类作品:纸面整洁、规范正确、结构紧凑、笔画生动、字迹清晰、字体端正、排列整齐、章法合适、落款恰当;
(2)参赛作品一律为原件,规格:六尺整张(高180cm,宽97cm)以内,一律为竖式,不需装裱;不收册页、手卷等作品;
(3)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手机号、详细通讯地址。
3.美术作品要求:
(1)绘画类作品:内容积极健康、画面结构比例恰当准确、主题明确,画面中心内容突出、勾线自然,粗细有秩、内容新颖,富有个性;
(2)参赛作品一律为原件。油画、漆画、水彩、水粉画、版画等作品,长宽不超过180cm×180cm; 国画作品不超过六尺整张(高180cm,宽97cm),一律为竖式;
(3)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手机号、详细通讯地址;
4.其他事项:1人多件相同体裁的书画作品只以1件作品参评参展。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专业书画用纸。本次参赛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画作品。

参展时间与地点

大赛优秀作品将于2024年7月在县文化馆二楼展厅举行联展。

作品报送及版权归属

1.作品报送。作品递交邮箱:jxsgcxWL@163.com,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94-3685518,地址:广昌县行政中心9楼县委宣传部943室。
2.版权归属。凡投稿参加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名誉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及荣誉证书。活动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对珍贵资料入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档案馆)收藏。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广昌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

中共广昌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广昌县文联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广昌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县档案馆)

协办单位

广昌县书法家协会

广昌县美术家协会

广昌县摄影家协会

广昌县文化馆

图片


内容来源:县委宣传部

编辑:易健

一审:易健丨二审:刘广兰丨三审:潘朝辉

监制:谢昌建

(作者: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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