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毒品原植物 禁毒宣传到乡村

【导语】毒品原植物是指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种植毒品原植物是我国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日前,县公安局举办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毒品原植物集中销毁宣传活动。

 【正文】禁毒民警将此次活动的地点选在了距离县城最偏远的乡镇——塘坊镇,邀请了该镇中小学生和各村村民代表一起来现场观摩、实地普法。

民警通过法治广场大屏幕进行了禁毒知识普法宣传,向辖区百姓深入讲解“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等相关禁毒法律常识。民警还将毒品原植物罂粟的实物结合彩色图片一起讲解,让大家更加直观地掌握识别罂粟的能力。

【同期】塘坊中学七年级学生杜文培:通过这次活动,我认识了罂粟的样子,也知道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如果在野外发现了罂粟,我们应该第一时间向警察叔叔们报告。

随后,民警依法将查获的罂粟进行了集中销毁,共销毁罂粟苗36株,罂粟果实60颗。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边远山区群众拒毒、防毒、识毒的意识,营造了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让禁种铲毒工作做到不留死角。

【同期】塘坊镇大株村妇联主席张小英:今天我参加了广昌县公安局开展的毒品原植物销毁宣传活动,回去以后,我要告诉村民,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如有发现,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公安部门。

记者丁健报道


(作者: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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