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组织、畅通道、破难题,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做细做实环境信访工作

近年来,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化新量、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环境信访形式持续向好。

一、强化信访工作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群众利益无小事,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一方面,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经常抓、抓具体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专岗、负责具体信访办事流程。把环境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利用每周例会时间调度梳理当前事项,着眼于“见之于未萌,识之于未发”,把目标分解到各职能股室,压实责任主体,2023年就环境信访问题召开会议2次,日常调度10余次。另一方面,加强信访工作学习培训,提升干部业务素质。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积极参加市局举办信访业务培训会,加强业务知识储备,干部业务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全力畅通投诉渠道,及时高效办理

一是严格落实“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难必解”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二是充分发挥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12369)、抚州12345政务热线、江西省数字信访平台和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等作用,畅通环境信访投诉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及时办理群众所反映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三是制定完善制度、程序,规范了信访工作从接待、登记、受理、领导批阅、办理、办结、后复查。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2023年累计受理环境类信访投诉件60件(其中,噪音投诉8件,水环境投诉6件,大气环境投诉45件,咨询类1件),办结率100%。

三、法理情并融破难题,化解矛盾纠纷

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持续深入推进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提高工作标准,坚持规范用语、耐心倾听、热心解答。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应。实行“派单+台账式销号”管理模式,认真排查梳理信访事项,进行集中交办、尽快核实、妥善处置。二是细化工作流程,积极实行“首问负责、登记受理、分类转办、核查督改、回访调查、结案销号”的闭环办理机制,对辖区环境信访案件实行周汇总、月分析,不定期开展信访问题事项“回头看”,变被动查处为主动出击,强化问题解决和处置,切实做到将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通讯员:朱慧芳|初核:游鹏 谢文韬 魏仁贵 姚丽芳

一审:谢丽萍|二审:刘广兰|三审:曾恒贵

监制:谢昌建

(作者:广昌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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