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大曝光

为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坚决消除阻碍消防“生命通道”的显著隐患,防范和遏制因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以及通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引发的安全风险,近期,我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管局、县住保中心、县市监局、县交警大队等部门组建检查工作小组深入城区部分小区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清查。

现对以下消防安全隐患行为予以曝光:

蔬菜队安置房小区

车牌号:赣·F198U5

违法行为: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及飞线充电

蔬菜队安置房小区

车牌号:赣·FB09957、无牌

违法行为: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及飞线充电

学府嘉苑小区

车牌号:抚州临时95B86

违法行为:飞线充电

金桥江锦小区

车牌号:抚州临时B6090

违法行为: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

金桥江锦小区

车牌号:抚州临时9041B、赣·FB11807

违法行为: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

金桥江锦小区

车牌号:赣·F166U5、赣·FG1672

违法行为: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

怡和花园小区

车牌号:赣·F98090

违法行为: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

怡和花园小区

车牌号:赣·FG9387

违法行为: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

怡和花园小区

车牌号:抚州临时32B28

违法行为: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

怡和花园小区

车牌号:赣·F2U429

违法行为: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

曝光不是目的,安全才是初衷。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共建共享平安和谐美好家园。

通讯员:徐珊|初核:刘程程

一审:冯俊文|二审:刘广兰|三审:曾恒贵

监制:谢昌建

(作者:广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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