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县公安局联合县城管局对我县主城区内的流浪犬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城区犬类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行动中,公安特巡警和城管执法大队出动人员和车辆在县城范围内进行巡逻,对无人看管的流浪狗使用抄网进行捕捉,捕捉到的流浪狗统一运送到指定场所进行集中收留管理。
公安部门提醒,根据《抚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公共秩序,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城区养犬一律实行圈养、拴养和有看护的放养。据了解,流浪狗容易携带和传播病菌,随时随地排泄也影响威胁人类健康及生活环境。流浪狗还容易攻击人,危险系数大,近年来,流浪狗伤人事件也频频发生。
对流浪狗进行管理,对养犬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也是很多市民的心声,整治行动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同期】市民鄢先生:狗是一种宠物,给人带来快乐,但是也有负面的影响,它有可能伤害到别人。假如说一条狗在外面咬到人,谁来负责?站在我的角度,不代表别人,我是支持的。
下一步,县公安和城管等部门将继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和流浪狗专项整治工作力度,逐步提升市民文明、规范养狗意识,切实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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