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一、招录计划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批准,此次我省共招录消防员555名(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400名、驻江西省森林消防队伍155名),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181名、退役士兵192名、社会青年182名。具体见附件1。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0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经历。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7月20日-8月10日)
(一)网上注册报名。2023年7月20日23时—8月10日18时,招录对象可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进行注册报名。
四、现场复核和招录测试、体格检查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复核不予通过。
(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通过的现场复核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4)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
考生务必确认自身身体健康,充分考虑自身对测试强度、天气状况等的适应度,做好热身等准备活动,量力而行,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测试。招录对象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中出现受伤、致病等意外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五、面试
六、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七、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体能测试的实际成绩排名,体能测试实际成绩仍相同的,1000米跑用时较短的排名在前)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按照不超过招录计划130%的数量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见附件8),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
1.直接录用规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5)、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在计划指标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2.优先录用规则: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入职培训
九、消防员职业发展与保障
十、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录对象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录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招录对象提高警惕。
资料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966号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收;政策咨询电话:0791-86558086,投诉举报电话:0791-86558085。接受咨询或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
十一、其他事宜
招录相关通知除在消防员招录官方平台和“江西消防”公众号中发布外,还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招录对象,请确保注册时登记的3个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并保持通信畅通。招录对象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或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现场复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面试、政治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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