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家须知
市民和商家严禁组织和参与“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违反相关规定者,对于商户将立即取消参与“消费券”核销资格,对于个人将立即取消个人领券资格,同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县融媒体中心将加强后台数据监管,堵塞漏洞,对核销消费数据异常的商家,将暂停兑付,并将有关线索转相关部门处理。
二、消费券结算
消费券金额由商户先行垫付,活动结束后,县融媒体中心提供相关参与商户核销数据明细清单,由广昌县工信局和广昌县财政局共同审核,按程序支付给各商户。
推广客家菜的餐饮企业核销结算时须提供:活动时间内的客家菜消费清单、消费发票复印件、消费者品客家菜套餐的分享截图等(消费者需将品尝客家菜的照片发朋友圈或者抖音等平台,并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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