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晓军 报道:
近日,县森林公安局高虎脑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县林业工作站人员在巡山时发现,驿前镇赤岭村山场有砍伐林木现象,采伐林木山场属于该村村民黄某某所有。经鉴定,采伐的林木蓄积共25.16立方米。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主动来到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并交代2016年11月期间,自己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赤岭村自家“长窠仔脑上”山场采伐林木,采伐林木后除去树枝制成长1-2米的原木,然后以杂原木每立方米400元的价格,杉原木每立方米600元的价格销售给驿前镇中寺村温某某,共销售杂原木9立方米,杉原木2立方米。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黄某某已被取保候审,下一步将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据了解,自全县实施封山育林以来,县森林公安局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侦查破案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林区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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