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县委、县政府根据疫情情况,为控制疫情,在高速出口及重要地段设立疫情防控体温监测点,依法对进入我县的车辆和外来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查。
近日,我县两名男子因拒不配合防疫检查工作,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案例一:2020年2月7日下午18时30分许,李某某与同伴驾车从宁都方向驶出广昌西收费站。执勤特巡警依法将车辆拦下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李某某听闻外地回来要通知各自村(居)委会干部前来领人后与执勤人员发生冲突,并抢夺协警手机,并要挟到其将视频删除。经其它人员制止后李某某才将手机归还。
头陂镇派出所接到疫情防控检查点的报警后将李某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调查,李某某涉嫌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
违法人员李某某
案例二:2020年2月7日21时50分许,饶某某驾驶车辆经过头陂镇昌厦公路西港联防联控检查站时,未停车接受工作人员检查,直接冲卡。经头陂镇派出所民警连夜调取监控调查后,锁定冲卡人员,于2月8日9时20分将其传唤至头陂派出所。饶某某对冲卡事件供认不讳,头陂派出所对违反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饶某某处行政拘留7天。
违法人员饶某某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疫情在前,没有一个人可以置身事外、袖手旁观,大家要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这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来源:头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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