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卷政权 政协 第一章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议案办理)

五、议案办理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1990年2月~1992年12月共受理代表议案50件,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称建议)298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确定为议案的件,确定为建议(含议案改作建议,下同)的341件。十二届一、二次会议提出的议案7件,建议275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督办,这些议案和建议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82件,根据条件逐步解决的96件因政策及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4件。第一次会议受理的以赤水镇为重点,根治全县水土流失和加快全县各类学校校园配套建设步伐的议案,通过落实,对扩大全县森林面积,改善自然环境,加快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内容来源:广昌县地方志办公室

(作者:广昌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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