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制度县政府全体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正职组成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和主持。根据需要请县委、人大、政协领导出席,必要时吸收县直单位、各乡(镇、场)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党政领导机关和县委的重要指示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决议;决定和部署县政府重大事项;检查县政府主要决定的落实情况;讨论需要县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县政府全体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县政府党组成员组成。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和主持。县人武部政委(或部长)、县法制办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席。必要时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党政领导机关和县委的指示、决定、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决议研究具体贯彻意见;讨论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讨论决定报请行署审批或县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讨论决定报请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议案;讨论决定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讨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讨论决定各部门、各乡镇请示县政府的重要事项;讨论决定有关干部奖惩以及需要县政府履行的人事任免事项;分析形势,通报和讨论县政府总体或专项工作情况,讨论需要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听取县人民政府各部门重要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举行。
县长办公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县长或主管副县长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处理县政府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县长办公会议不定期根据需要召开。
内容来源:广昌县地方志办公室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