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卷政法 第四章审判 第五节案件执行1

第五节案件执行

1991~1993年,针对“执行难”的问题,县法院组织力量开展3次执行大会战,对未执行的生效积案清理、登记、造册,集中全院人力、车辆,分片包干,采取教育与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法,3年中共执行各类案件295件,标的额103.54万元。

内容来源:广昌县地方志办公室

(作者:广昌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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